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12日电 新闻事件
2007年8月,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西沟乡南方庄村18岁的宁智虎,在黄南藏族自治州吾屯下庄永盛砖厂找了一份烧砖的活。2007年9月10日,宁智虎掉入制砖的一个坑中,被土方等挤压长达一个多小时。
那次事故对宁智虎来说,简直是一场噩梦。由于他的胸腹部及右下肢遭受严重的外力挤压,导致腹部闭合性损伤,肝破裂,右侧肾脏破裂,右侧多根肋骨骨折,右下肢也在手术中截除了。因为家庭贫困,家里根本拿不出治疗费,宁智虎的父亲宁国选跑断了腿,才从砖厂要到了部分医疗费,而工伤补偿一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记者调查
宁智虎的遭遇令人同情,然而像宁智虎一样,工伤后生命及生活得不到保障的农民工不在少数。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建筑工地得知,包工头大多没有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个别“开明”的包工头,也只是小部分参保。在省城西区一工地上,一位来自四川的杜姓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没能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没有保障,至于医疗、工伤等保险更是无从谈起。另外,农民工从事的大多为高危险性工作,务工环境恶劣、用工不规范,工伤在所难免。很多农民工说,工伤保险是他们最关心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这个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我省对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2006年11月,制定了相关政策。农民工工伤保险规定,从2007年6月5日起为企业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但情况并不乐观。据调查,农民工到医院就诊,大多是雇主出资,很少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存在着小伤不住院、重伤住院给钱有限的问题。农民工工伤后,保证不了很好的医疗救治,给有些受伤者留下了不同程度的伤残。
委员建议
参加“两会”的部分政协委员认为,我省已制定了有关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的政策与法规,但大多数私营企业雇主与农民工双方既无工伤医疗保险合同关系,也无工伤医疗保险意识,农民工工伤医疗问题亟待解决。
农工党青海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完善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委员们建议:私营雇主与农民工之间要有明确的劳务合同书。由于我省农民工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泊,应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文化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劳动法》,明确签订劳务合同的重要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强监督职能,确保农民工医疗保险落到实处,劳动监察部门特别要在建筑、机械、桥梁等行业中加强工伤保险制度监管,逾期不办理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企业,应该按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条件查处,并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要加大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宣传力度,对用工企业要规范化管理,雇主应该努力提高生产安全措施,避免工伤事故出现。(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 雷发恩)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