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04日电 2007年12月20日,记者在西宁市城东区七一社区见到了低保对象马秀英。她一家四口,儿子在上职高,女儿正读高三,丈夫无固定工作,全家的经济来源是每月近三百元的低保金和丈夫蹬三轮的微薄收入。
“如果没有低保政策,我们家这几年的生活是阿么个样子真不敢想!”说这话时,马秀英泪光闪烁。因为是低保家庭,她儿女每年的学费,有不少是靠各种贫困学生救助资金解决的,还有,每月因为有了低保金和每年政府发的救济粮、救济款,吃饭问题基本上没有发愁过。目前,虽说马秀英一家人生活依然拮据,但低保政策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这种精神上的温暖,支撑着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十一次党代会上指出:社会保障是民生之要。要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探索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解决被征地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要加强对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就业。
2007年,我省比全国提前5年实现了全民社保。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群体还享有更多的优惠: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取暖救助乃至住房救助。从2007年7月1日起,我省再次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调整标准高于80元的全国标准,连续8年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的基础上,做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2007年,我省着力扩大医疗、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2007年9月1日起,西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至此,西宁市已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全民覆盖。2007年,西宁市共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2400人次,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已基本解决。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我省已全面完成劳动保障部下达的参保职工人数47万人的任务。此外,我省于2005年年底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去年9月底,我省再次提高全省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2007年7月1日起,青海省提高农牧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去年12月底前,按新标准执行的补助金已发放到农牧民手中。(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崔振林)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