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19日电 今年以来,西宁市工商部门通过做到“一清、二明、三规范、四到位、五确保”,狠抓食品安全监管,竭力确保食品消费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清”,即清楚掌握全市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二明”,即:明确工商部门和食品经营主体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三规范”,即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规范建立重点商品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货台账制度。“四到位”,即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到位。“五确保”,即确保食品经营主体合法、入市食品合格、经营行为规范、自律制度健全、食品消费安全。
西宁市工商部门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个岗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经营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来,投入资金62万元,统一制作了11000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牌匾,印制了20000份“西宁地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食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逐一与经营户签订并上墙公示。组织工商所人员上门入户,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重点商品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货台账制度三项制度。
全市工商部门坚持把“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保护商标专用权百日执法活动”、“六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和“中秋、国庆”两节市场整治相结合,先后开展专项执法活动14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3.1万户次,集中整治重点区域376处,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931家,查办食品类违法违规案件604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7处,案值355.8万元,收缴罚没款79.24万元。10月底,对查获的价值67万元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