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站内搜索
新华网首页 中国政府网 新闻 时政 国际 财经 体育 图片 社会 法治 军事 直播 文娱 科技 职场 音频 网评 证券 论坛
  您的位置 首页 >> 青海频道 >> 青海要闻

省发改委:要求稳定物价保障成品油供应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11日电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合理疏导受影响行业成本增支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好生产供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近期成品油、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实际情况,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努力控制连锁反应。在调整公路客运和出租车等政府定价产品价格时,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严格禁止借机搭车涨价;对公路货运等由市场自发调节的价格或收费,要加强市场监测,严禁借机哄抬价格,对调价幅度超过成本增支幅度的要给予必要干预;严禁受成品油、天然气价格调整影响较小或者根本没有影响的行业或商品趁机涨价。

    各地应认真落实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的规定。对因成品油价格调整使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按现行政策由财政部门给予补贴。价格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稳定成品油市场的工作,加大成品油、天然气和液化气的生产、调运力度,切实保障成品油特别是柴油的供应。同时,加强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切实维护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市场价格的稳定。(来源:西海都市报 作者:晓姝)

编辑:李文筠

 
 
打印本稿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华网新闻检索:::
:::图 片:::
青铁兰青线增建二线冬季施工进展迅速
热贡艺术进校园
:::要 闻:::
· 青海严查考生资格 重点监督"高考移民"
· 省发改委:要求稳定物价保障成品油供应
· 消费者狂热追捧 今年车市劲吹"运动风"
· 今年西宁市共发生264起交通事故
· 锐意创新推动青海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 青海全面启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 省委政法委聘请执法督查工作法律顾问
· 质优价廉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撑起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