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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又有103处文物点被列入保护单位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07日电    记者近日从省文物局获悉,我省有65处和38处文物点被列入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选名单。

    于近日举行的推荐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选名单专家评审论证会上,省垣历史、文博专家们对全省各地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68处文物点逐一进行了审核,最后确定推荐65处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14处,古墓葬6处,古建筑30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其地域分布于我省的24个市、县,文化类型涵盖了史前文化及主要历史时期。同时,专家们还建议补充推荐了20处各地虽未申报、但十分重要的文物点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由古遗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类别组成。

    专家们还对各地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53处单位进行了遴选审议,并补充提出部分各地未上报的重要单位,最终确定38处列为申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预选名单。其中,古遗址15处,古墓葬1处,古建筑14处,石窟寺及石刻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处。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李欣)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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