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07日电 近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第一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的处方药品零售价格方案,自2007年11月15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今年5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使用和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统一价格,并由生产企业印制在最小零售外包装上。为做好第一批公布的定点生产药品价格制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有关定点企业的产品开展了成本和价格调查,并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在此次公布的10个品种中,包括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定点企业生产的青霉素注射剂等10个定点品种零售价格,其中有7个品种价格与非定点生产的药品统一零售价相比有所降低,平均降价幅度21.6%,有3个品种价格持平。
下一阶段,省发改委将切实加强对定点生产企业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并及时了解市场变化,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解丽娜)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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