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04日电 韩某和朋友蔡某等人在家大唱“花儿”,邻居严某认为他们唱“花儿”的场合不合适,双方遂发生争执,致使严某高血压发作死亡。近日,都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2007年6月的一天夜晚,严某去儿子家商量事,这时从隔壁韩某家传来唱“花儿”的声音。因“花儿”为青海民间男女之间唱的情歌,并非在任何场合都合适唱。严某觉得尴尬,无法继续商量事情,便要回自己家去,出门时训了韩某一句。韩某听到后跑去和严某儿子理论,随后双方发生打斗。得知此事的严某赶到现场时双方斗殴已经平息。严某觉得生气,又去与对方理论。几经折腾,严某情绪激动引发高血压,被送往医院。后严某家人以无钱治疗为由强行出院,出院当日严某死亡。
经过审理,都兰县法院认为,家人本应以救人为重,却因为钱耽误治疗,最终使病人死亡。法院最终判定:严某家人承担严某死亡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69000元和48000元,韩某、蔡某等人各承担7000元。(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徐顺凯)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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