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25日电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日前举行的“海东地区2007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签约大会”上提出,海东地区六个县12家地、县级医院和114所乡镇卫生院今后药品使用将全面实行招标采购制,“三统一”药品使用率将达到100%。由此,海东地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率先在全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的看病负担,海东地区卫生局委托招标公司对2007年度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参加此次集中招标的省内外药品配送企业50家,最终进入议价流程的有40家药品企业(其中省内23家、省外17家)和22家医用耗材企业(省内10家、省外12家)。中标药品1669种,医用耗材2148种,基本涵盖了海东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2006年底海东地区地、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常用药目录。
据介绍,招标结束后,海东地区卫生局将中标药品价格与2006年年底海东地区各医疗机构药品实际执行价进行了对比分析,在1669种中标药品中抽取了抗生素及生物生化类药品150种,抗肿瘤及心脑血管类药品90种,消化呼吸及其他类药品200种,中药100种,其降幅比率分别为20.25%、22.43%、20.99%、20.52%,总平均降幅比率为21%。(作者:何君)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