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15日电 10月22日至30日,兴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考核组,对7个乡镇党委、政府和37个县直机关各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专项考核。
此次考核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为乡镇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两部分进行,将“作风建设年”、创建“廉政兴海年”活动内容纳入考核范围,乡镇考核内容增加到22小项,县直机关的共性目标也增加到8大项31小项;严格规范考核程序,按照自述与评议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组织评定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程序组织考核;把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做到“三必究”,即:失管必究、失教必究、失察必究,对今年考核成绩差的乡镇和单位,已由县委主要领导对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
考核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查找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探讨了责任制考核的新方法、新途径,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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