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1月08日电 为保障城市规划工作的规范有序,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我省西宁市和格尔木市被纳入建设部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第二批试点城市范围。目前,建设部派驻的督察组已深入到西宁和格尔木,就城市规划执行情况展开全面督察。
据悉,建设部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的主要职责,一是督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二是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对督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城市规划督察员将及时直接向建设部报告,由建设部向被督察城市发出督察建议书或督察意见书,限期整改。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张利锋)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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