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徐兴恩涉嫌受贿案,今天在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徐兴恩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50万元。
2007年1月,徐兴恩因涉嫌受贿被河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后由河南省检察院指定鹤壁市检察院管辖。检察机关已查明,徐兴恩在担任河南财经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给人安排工作、帮助建筑公司承揽工程等名义,于2001年至2006年先后收受贿赂50万元。(本报鹤壁10月9日电 作者: 通讯员聂飘扬 杜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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