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26日电 7月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自2006年9月开始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来,现已取得明显效果,据测算,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20%。
近年来,药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质量,降低药品费用,我市相关部门总结近两年来社会医疗机构实行药品统一采购和配送的工作经验,制定了《西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实施方案》,采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社会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了6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资质合法的医药公司,在药厂供给价格的基础上统一按4%加成,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药品统一采购和配送,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6家配送企业间可自由选择,统一按6%加成,进而统一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如此一来,在减少药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还保证了药品质量和零库存。
据相关部门统计测算,自2006年9月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以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低了20%。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肖子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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