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7月22日电 7月9日至12日,青海省州地市人大工作研讨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永红,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及各州、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海东人大工委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深入研究讨论了各地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基本情况,就进一步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高永红在研讨会上讲话。他说,贯彻实施监督法,首先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确保人大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正确理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更是一种支持和促进,其最终目的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我们一定要明确认识到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是应尽的法律责任,认识到人大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配合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保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第三,要深刻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都要突出这个重点,切实选好监督议题,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成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过程,通过监督,实现好、维持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天峻县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青藏铁路工程旅游项目,考察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项目。 来源:《青海日报》作者:张继沛
青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