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01日电 8月21日至29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省部分地区贯彻执行《青海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彭生的带领下,检查组先后赴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南县、贵德县,海东行署及平安县,西宁市部分地区,实地察看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制作、流通、销售的各个环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省新闻出版局在审批图书、报刊批发业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青海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为图书、报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其中,采取的图书批发市场售前送审办法,依法加大了图书报刊市场的监管力度,为净化出版物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检查组强调,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是群众的精神食粮,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依法严格执行对《许可证》的年度核验登记制度,加强对图书报刊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执法、经营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的情况,检查组要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培训工作,提高执法、经营人员的专业素质。
检查组成员还就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加快国有发行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多出宣传青海的图书、音像精品、进一步加大查处侵权盗版行为的力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作者:毛翠香)
编辑:李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