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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9月01日电    由国务院通过的新修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今日正式实施。8月25日,省、西宁市水利系统的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向西宁市民宣传了新《条例》的相关内容。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关系到广大移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1991年制定的现行《条例》施行10多年来,对规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等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这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补偿补助标准偏低、范围偏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新《条例》从保护移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出发,明确了移民工作管理体制,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移民安置的程序和方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制度以及移民工作监督管理等问题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作者:叶文娟 施建玫)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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