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8月29日电 根据《西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社区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2006年西宁市将投入200万元,在10个社区建设就业服务中心。
为确保社区就业服务中心项目按时开工,西宁市民政局将于近期拨付首批建设资金。根据要求,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个别地理条件优越,安置下岗职工较多的社区就业服务中心,条件可适当放宽。
市民政局要求,社区就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县要明确任务、时间,民政局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抓紧做好有关协调和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开工,保质、保量如期竣工。(作者:海军)
编辑:李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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