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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查处借非典名义搞违法经营者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6月02电(记者朱建军 何毅)从4月19日以来,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防治非典名义从事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
  据了解,4月19日,西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西宁绿健消毒服务中心”
检查出生产销售无检验合格证的“84”消毒液1700余公斤,案值2.27万元,对无合格证的消毒液责令暂停销售。4月25日,西宁市城中工商分局在“青海福瑞德医药有限公司”南大街三分店查扣涉嫌假冒“84”消毒液895公斤,案值1.43万元。5月5日,都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察苏镇人民街大洋水产经营业主杨清源,未经核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销售奇强消毒液和过氧乙酸,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没收奇强消毒液86瓶、过氧乙酸10多公斤,责令停止违法经营。
  工商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西宁市富康医药公司和华联超市超出政府定价标准30%出售板蓝根冲剂,青海省物价部门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益民卫生服务站”、“阳光大药房”、“金珠大药房”、“益民医药商店”擅自加价销售板蓝根冲剂,被检查人员当场暂扣板蓝根冲剂共200余包。青海省大通县西凉熏醋厂生产的“云祥”牌香醋上贴有“预防非典型性肺炎专用醋”的标贴,被工商执法人员现场扣留47袋。西宁市工商局城东分局执法人员在三明市场和城西交通巷市场查扣不合格“绍兴白醋”4000瓶。 
  4月28日,西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仁和大药房”查获涉嫌掺杂使假的劣质口罩1390个,案值3.04万元。格尔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兰新劳保店发现经销劣质口罩200多个,执法人员将其没收,并处以1000元罚款,责令停业整顿三天。格尔木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还在格市购物中心检查到铁建劳保用品业主梁文平销售劣质口罩和假冒军用口罩,执法人员没收劣质口罩103个,罚款800元,停业整顿10天。
  海东地区互助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青海众康医药有限公司第二、三连锁店擅自设立“卫生部权威推荐盐酸四环素(金晶康)为治疗和预防非典型性肺炎首选药品”的店堂广告牌,违反国家有关医药广告规定,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并罚款3000元。青海振海医药超市在其营业区内标注“卫生部权威推荐盐酸四环素(金晶康)为治疗和预防非典型性肺炎首选药品”,西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处,并查获涉嫌夸大医疗功效广告3000多份。